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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活新能源汽车消费,倡导低碳绿色出行,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出台《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和《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实施细则》。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补贴时间从今年4月17日起;补贴申报时间从5月1日开始;补贴车型为新能源乘用车,不含二手车。

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含税购车价格,分三个档次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购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下,补贴2000元;20万元—30万元(含),补贴5000元;30万元以上,补贴8000元。

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采取线上自主申报的方式进行,通过注册登录“我的常州”APP,并完成实名认证,在“常州市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申领平台”进行申报。

相关材料提交通过审核确认后,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常享付”电子钱包、社保卡等银行账户进行补贴兑付。

《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三个申报规则。一是对今年4月17日起参加活动的常州市机动车销售法人新购置并在常州市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予以补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须在4月17日(含)之后。如发票开具、上牌时间符合上述要求,但当时机动车销售企业未参加活动的,可在该企业参加后于申领有效期内进行申报;二是购车补贴申领仅限个人消费者,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二手车和特种车辆不予补贴;三是购车补贴申请人与机动车销售发票、行驶证及银行账户所有者、“我的常州”APP实名认证用户信息必须一致。

《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实施细则》明确了三大优惠标准。一是规定延长免费停车时长。新能源汽车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含路内停车泊位)停车的,在同一路段或同一停车场每天首次停放免费停车时长统一延长至2小时。连续停车时长跨计时和时次,或者超过24小时连续停放的车辆,停车免费时长不重复计算;二是实行停车收费优惠。新能源汽车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含路内停车泊位)停车的,汽车停放服务费在应缴纳金额的基础上优惠50%。本优惠不包含包月停放车辆;三是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实施减免。(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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