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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乐溪)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统建统服”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即利用两年时间,打造一批“统一选址原则、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服务标准”的“统建统服”充电服务试点,为居住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三个5”(找桩距离不大于500米、服务费不高于0.5元、排队时间不长于5分钟)的用户体验,形成“四个创新”(智慧选址、价格优惠、预约即得、安全提示)的服务模式。总体目标将分阶段实现,探索阶段为2023年5月~2023年8月,将在北京市范围内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15个“统建统服”充电服务试点;推广阶段为2023年9月~2024年5月,将根据试点经验,在北京市居住区推广“统建统服”充电服务模式。
据悉,“统建统服”试点项目申报条件为,鼓励优先选取既有居住区中“私人自用桩随车配建比不足40%、500米范围内公共充电桩数量不足”的区域为首批示范项目。申报项目需在2022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新建或改扩建完成并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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