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上调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今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进一步上调。日前,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印发通知,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通知提到,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要加强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查,合理确定学生助学贷款金额。各高校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主承办,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其中,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确定。风险补偿金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记者 吴金娇)

关键词: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上调 完善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