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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10月31日消息,监督和管理新三板市场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作出终止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码:430671)股票挂牌决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我司终止其股票挂牌。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一卡易;证券代码:430671;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未披露定期报告,对 ST一卡易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或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于2022年10月28日作出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ST 一卡易应在收到终止股票挂牌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主办券商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事宜并披露联系方式,协助做好投资者的沟通工作,指导公司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ST 一卡易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ST一卡易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其股票自2022年11月15日起复牌,并于2022年11月29日终止挂牌。

公开资料显示,一卡易目前主营业务包括:会员卡软件,即帮助商户发行储值卡,预付费卡。(商户购买软件,会员储值款项商户收取,一卡易存管交易数据。);移动支付,即帮助商户开通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方式收款。(根据商户的交易流水,微信/支付宝向一卡易支付服务佣金);刷脸支付设备,自2018年以来,累计出货4万余台。

此前,一卡易与其控股股东恒宝股份之间的纠纷,管理层“内讧”,从而引发资本市场关注。今年以来,一卡易就曾发布关于公司持续运营的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今年9月5日,一卡易公告称,因恒宝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恒宝股份立案调查。一卡易当时表示,该立案调查,未对公司的经营、财务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一卡易总营收6031万元,较上年同期的7552.6万元同比降20.15%;归 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996.7万元修正为680万元,同比下降59.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从198.5万元修正为净亏损50607元,同比下降100.44%。(金辉)

关键词: 实施细则 股票挂牌 恒宝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