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行业协会商会回归本位

行业协会商会不能“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这话说了多年,今天相关方面依然有必要下力气整治其中乱象,切实让行业协会商会回归其应有的定位与形象,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据10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四督查组在四川成都暗访时发现,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依附行政权力借机敛财乱象突出。今年初,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下发文件,将“向即时配送协会备案”作为快递外卖企业批量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这套繁琐流程,给不少企业制造了麻烦。更有甚者,企业还被要求支付额外费用给协会秘书长个人,且不提供任何收费凭证,否则不予办理。企业群众投诉未果,反遭威胁。

行业协会商会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发挥服务、咨询、沟通、监督、自律、协调作用的社会中介组织。然而,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年来时有发生,其“向钱看、向厚赚”的吃相令人惊诧。

有的行业协会商会拥有政府部门的部分管理职能,或者有些政府部门主管领导在其中兼职,凭着特殊背景,巧立名目向企业违规收费,甚至有关部门还为其“量身”增设业务办理环节,助其敛财;一些行业协会商会掌控着评奖、评优、评级、评审、监管等权力,违规收取相关费用,企业敢怒不敢言;还有的行业协会商会将本应正常保障企业发展的职责,演变为收费的“隐形便利”,违规向会员企业收取会费等若干费用。

种种乱象,究其根源,无外乎一个“利”字。一些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定位不准,管理机制、服务水准等存在先天不足,就“天资不够集资凑”,就在乱收费上动歪脑筋。一些政府部门“到嘴的肥肉不愿松口”,正如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在相关通报中所说,“一些政府部门在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利益链条依然牢固,变换手法巩固、维护甚至扩大既有利益格局的惯依然很大”。同时,有政府公职人员在其中扮演不光彩角色,加剧了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纠缠不清的关系。

打着“服务企业”的幌子,却靠“吃企业”续命,企业及公众对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依附行政权力敛财行为诟病不已。此类“狐假虎威”攀扯行政权力为自己背书的行为,干扰企业正常发展,扰乱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会伤害政府部门的形象与公信力。在“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的当下,一些政府部门简政放权后,要求行业协会商会承担大量自律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而类似乱象的持续存在,无疑将蚕食行政审批改革的红利,背离简政放权的改革初衷,不利于整体经济社会的稳运行。

行政权力不能给行业协会商会敛财“站台”“当助攻”。从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到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都明令禁止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利用行政资源”收取费用等行为。今年6月,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等15类问题。可见,相关监管正在变得越来越具体、规范。

遏制此类乱象,既要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与协会商会的权力界限,也要从破除行业垄断、明确收费清单等层面,让行业协会商会的运行管理公开化、透明化。同时,行业协会商会自身要有“断奶”的勇气和魄力,改变“寄生”于行政权力的状态,以切实的服务赢得企业、政府和社会的信任。

行业协会商会不能“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这话说了多年,今天相关方面依然有必要下力气整治其中乱象,切实让行业协会商会回归其应有的定位与形象,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记者 吴迪)

关键词: 行业协会商会 回归 应有的定位与形象 维护 经济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