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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 天龙 编号:2026-039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 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56,210.40 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自 2025年 4 月 22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负值,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月 30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申请听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收到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6〕第<9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公司已在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后续,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 二、公司股票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三、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7.1 条、第 10.7.2 条、第 10.7.9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股票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变更为“XX 退”,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申请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未在累计停牌期满前申请复牌的,深交所于停牌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四、其他事项 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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