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外企业实际需求,我市日前启动实施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工作,助力企业拓宽资金来源,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

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是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重要力量。此次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允许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实施后,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门槛大幅降低。”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中心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改革前相比,试点企业的外债便利化额度不与净资产挂钩,我市部分净资产规模较小的初创阶段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可突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另外,外债账户管理也有所简化。传统的多笔外债开立多个账户的管理方式,改革为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方便企业。

市外汇局表示,鼓励有境外融资意愿、发展前景好、资信良好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自主与境外资金出借方(不限于金融机构)洽商跨境融资事项,扩大低本成资金来源。

如何申请办理外债登记手续?记者了解到,有意向企业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线上申办外债登记业务。需要提醒的是,为便利规范外汇管理与服务,办理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的企业,仍需提供申请跨境融资宏观审慎额度相关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所有者权益等信息资料,并按规定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在此基础上,有关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有进出口业务的,同步推动优质企业经常项目便利化,落实有关优化单证审核、特殊退汇免于事前登记、货贸付汇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相关服贸项下代垫和分摊业务便利化办理等措施,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关键词: 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 高新技术 外债便利化额度 跨境融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