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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联合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告,严禁在市中心城区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焚烧垃圾。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大力倡导文明祭祀。人人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中元节”期间市民朋友可以通过“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方式祭祀,特别是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积极营造“破祭祀陈规陋习 树祭祀文明新风”的浓厚氛围,切实改变不顾公共利益的不文明祭祀陋习。

二、摒弃焚烧冥币、燃放鞭炮等传统陋习。“中元节”期间,请市民朋友不要在城区内主、次干道、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绿化带、背街小巷、城区公园、淦河河边等公共场所烧冥纸币和燃放烟花爆竹。请市民朋友爱护环境,树立生态、低碳、绿色意识,做到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不影响他人生活。

三、依法查处违规祭祀和焚烧垃圾行为。对在禁止从事不文明祭祀活动的区域(东至泉都大道,南至太乙大道,西至嫦娥大道,北至107国道)内撒石灰、烧香、烧冥纸、烧蜡烛的当事人进行劝阻。市城管执法委将按《湖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进行警告,并将处以相应罚款;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由公安部门查处;因祭祀活动损毁城市公用设施的,责令当事人修复,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祭祀的,一律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云上咸宁 编辑:余娅敏)

关键词: 在市中心 工作人员 陈规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