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根据咸安区委依法治区办统一部署,咸安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专项整治办)决定于4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不到位;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等问题。


【资料图】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尺度不一、处罚金额相差较大,擅自修改定性违法行为,擅自降低处罚标准;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设置临时执勤点、随意拦截正常行驶车辆进行执法,超期扣车、不规范扣车,任性检查,随意性大;违法违规限高限宽限行限速,在桥梁、干线公路违规设立限高设施影响交通等问题。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不按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对违法问题视而不见、故意放纵,违法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和整治;对执法人员管理教育和监督不力,执法乱象长期得不到整治和纠正。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不区分具体情形和实际情况,不区分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和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予以处罚;运动式执法,日常检查松、专项行动紧,没有做到常管常严;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执法人员“钓鱼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对待群众“冷横硬推”,未按照规定使用执法文明用语,执法不热心、不细心、不耐心,存在辱骂、恐吓当事人的行为;执法时告知当事人权利不规范,对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的正常行使保障不到位;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对超限货车只处罚不卸载,在没有消除违法行为的情况下直接放行等;暴力执法,法治意识、为民意识淡薄,用拳脚执法,执法中拎摔、殴打、拖拉当事人等。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利益输送;捞油水、得好处、走人情;发现有违法或犯罪线索,包庇、隐瞒、故意不向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移交;执法时收受当事人好处,索要车主财物,违规放行;“放管服”改革落实和宣传不到位,对“带车黄牛”、非法中介打击不力,货车通行证不便捷,增加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安排辅警、辅助人员单独上路执法,辅警与社会“黄牛”、非法中介勾结,违法收受各种财物,违规放行违法车辆等问题。

二、受理问题线索的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三、反映问题线索的渠道

(一)热线电话

12389公安机关违纪违法举报电话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

(二)受理渠道

1.咸安区专项整治办

来信来访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93号(咸安区司法局)二楼依法治区办公室,电话:0715-8323803,电子邮箱:xaqyfzqb@163.com。

2.咸安公安分局

来信来访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51号(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303室,电话:0715-8323764,电子邮箱:380565896@qq.com。

3.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来信来访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9号(咸安区交通运输局)406室,电话:0715-8322451,电子邮箱:1055174765@qq.com。

四、其他事项

(一)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反映问题线索,请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并在来信来电时备注“专项整治”,以便受理部门核实查办。

(二)对咸安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的相关意见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优化相关审批检查工作流程、出台相关便民利民举措等,也可以通过上述渠道反映。

(三)反映问题线索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内容真实,并请提供反映人的身份信息、单位(或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反映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咸安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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