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 迅游科技: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鲁锦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鲁锦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含)1,232,99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1%),其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截至2022年3月2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鲁锦先生在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0万股,占减持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44%,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股数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鲁锦集中竞价交易2021-11-24至2021-12-3017.91900,0000.4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鲁锦合计持有股份4,931,9942.43%4,031,9941.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32,9990.61%1,007,9990.50%
有限售条件股份3,698,9951.82%3,023,9951.49%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鲁锦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鲁锦先生本次减持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鲁锦先生为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鲁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31,9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鲁锦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要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减持股份来源:迅游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5、减持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含)1,007,9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其他说明

1、鲁锦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鲁锦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鲁锦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告知函》; 2、登记结算公司关于股份数量的确认文件。

关键词: 减持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 计划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