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达宏利宏达混合A : 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
编制日期
:
2022
年
3
月
17
日
送出日期
:
2022
年
3
月
1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宏达混
合
基金代码
00050
7
下属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宏达混合
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050
7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3
月
5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基金类型
混合
型
交易币种
人民
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
日
基金经理
师
婧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0
年
1
月
22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7
月
1
日
基金经理
宁
霄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0
年
11
月
4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6
年
7
月
1
日
其他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或有效
申请确认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
200
人情形之一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公
司债券、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
债券、中期票据、以及经过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
正回购、逆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
30%
,债券、正回
购、逆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5%
。本基
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充分发挥自身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分析与积极主
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
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债券类别配置;同时在严谨深入的信用
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
水平等,自下而上地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个券。同时,本基金深度关注股票市场
的运行状况与相应风险收益特征,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险的基础上,把握投资
机会
。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银行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收益
率(税后)
+2%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
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已按要求对本基金进行产品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
注
:
详见《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
: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3
月
5
日,
2014
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
2014
年
3
月
5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50万元
0.30%
养老金客户
50万元≤M<100万元
0.25%
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300万元
0.20%
养老金客户
300万元≤M<500万元
0.15%
养老金客户
M≥500万元
1,00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M<50万元
1.20%
非养老金客户
50万元≤M<100万元
1.00%
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300万元
0.80%
非养老金客户
300万元≤M<500万元
0.6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万元
1,00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1天≤N≤6天
1.50%
-
7天≤N≤29天
0.75%
-
30天≤N≤89天
0.50%
-
90天≤N≤179天
0.50%
-
180天≤N≤365天
0.10%
-
366天≤N≤730天
0.05%
-
N≥731天
0.0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6
0
%
托管费
0.2
5
%
其他费
用
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
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注
: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详见《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其他风险
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
,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http://www.mfcteda.com
][客服电话:
400
-
698
-
8888
]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
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