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航高科:中航高科独立董事关于中航财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忠实与勤勉的工作态度,事先审阅了《中航航空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及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航空工业财务”)的相关资料和财务指标,未发现航空

工业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航空工业

财务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

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航空工业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

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

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航空工业财务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

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之间发生的关

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其向公司

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业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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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 航空工业 中航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