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数字政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万碧玉)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万碧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21年度的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积极出席了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我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公司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万碧玉 | 1 | 1 | 0 | 0 |
2.出席2021年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在2021年度召开的0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1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并进行了认真审核。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强化自身的专业水平,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在董事会各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1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一)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期间,在全面分析和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发展阶段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公司新的发展策略,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业务的调整及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五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战略调整,认真研究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配置,同时规范了选聘流程,制定了选聘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储备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同时也对公司运营中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能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万碧玉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