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先导智能: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于2022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1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 2,435,471,931.25元,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84,673,046.0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640,556,579.33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4,055,657.93 元后, 2021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420,617,388.11元,至 2021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583,892,563.06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情况良好,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考虑到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 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3,766,3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81,883,16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发生变化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拟定的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月 25日

关键词: 利润分配 先导智能 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