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 3月 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华仁药业总股本 2%的股份,即23,600,000股。截至 2022年 7月 25日,红塔创新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过半,在减持计划期限累计减持 6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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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自2020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暨股份变动超过1%的公告》后,红塔创新于2021年8月30日至2022年7月26日减持华仁药业股份1235.14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红塔创新减持计划期限过半的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2年 7月 25日,红塔创新于 2022年 3月 31日公布的减持计划期限内减持数量为60万股。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集中竞价 | 2022-7-25 | 4.765 | 60 | 0.05 |
合计 | -- | -- | -- | 4.765 | 60 | 0.05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数(万股)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数(万股)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数比例(%)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970.00 | 8.43 | 9,910.00 | 8.38 |
二、红塔创新减持超过1%的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A座15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12.24-2022.07.26 | ||
股票简称 | 华仁药业 | 股票代码 | 300110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2021年08月30日-2022年07月26日减持1235.1481万股 | -1.04% | |
A股 | 2021年01月21日-2021年01月28日转融通证券出借150万股(此前于2020年12月23日转融通证券出借了750万股,已于2020年12月24日进行了披露) | -0.13% | |
A股 | 2021年4月22日-2021年6月10日转融通证券出借归还900万股 | 0.76% | |
合 计 | -0.41%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证券转融通业务)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0268.1481 | 8.69% | 9783 | 8.2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268.1484 | 8.69% | 9783 | 8.28%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红塔创新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2%)。并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委托人、受 | 身份 | 本次委 | 本次委托 | 本次委托 |
托人名称/姓名 | 托前持股比例 | 价格 | 日期 | 占总股本比例(%) | 后按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比例 |
委托人□ 受托人□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 |||||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1、红塔创新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红塔创新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红塔创新不属于华仁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华仁药业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华仁药业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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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塔创新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红塔创新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