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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7 江苏北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江苏北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资料图】

2022年 5月 11日,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发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7.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5月 12日、2022年 5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9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43,132股,占公司总股本 117,714,700股的比例为0.7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81元/股,最低价为11.5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75,936.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通源石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通源石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石油”或“公司”)于 2022 年 5月 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计划在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元/股。2022年5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96,3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最高成交价为 5.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7,999,02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内容。

2、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6月16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90,650,400 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建霖家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建霖家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

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2-016)。

2022年6月2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8.0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7.60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6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暨回购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二、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 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5.1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购买的最高价为11.67元

/股、最低价为11.2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3.03万元。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54.74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4%,购买的最高价为 11.67元/股、

最低价为10.2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99.06万元(不含

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6:52 安图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图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图生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3)。

根据有关规定和《安图生物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的约定,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安图生物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59.28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2年 6月 20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52%,成交的最高价为45.61元/股、最低价为45.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033,405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2年7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505,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85%,成交的最高价为49.92元/股、最低价为42.3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9,139,554.7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力源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力源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和2022年7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了公司股份1,2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30%,最高成交价为5.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500,37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7月21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499.15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2,374.78万股)。

3、公司未在下列时段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公司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亚太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亚太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近期表现、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 2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 10,000万元)的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元/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

3、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2022年 5月 13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本次回购公司股份,2022年 5月 13日至 2022年 7月 31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87,2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最高成交价为 4.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4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055,830.71元(含交易费用)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近期表现、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 2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 10,000万元)的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元/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 2022年 4月 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2-026、2022-032)

二、相关股东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5月 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于 2022年 6月 3日、2022年 7月 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2022-04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022年 5月 13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本次回购公司股份,2022年 5月 13日至 2022年 7月 31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7,2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最高成交价为 4.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055,830.71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实施进展情况符合既定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要求:

1、公司未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规定的敏感期内进行回购交易;

2、公司在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 6月 28日至登记日:2022年 7月 7日)未进行回购交易;

3、截至目前,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最高为 887,200股(2022年 5月 13日至 2022年 5月 19日期间的五个交易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54,630,000股的 2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4、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和委托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委托时段和委托价格等相关要求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 7月回购交易对账单。

【16:52 英洛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英洛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0.6亿元-1.2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2年7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5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最高成交价为7.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5,805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最高成交价为7.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5,80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7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6月28日—7月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20,819,9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80,204,975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后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诺德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诺德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后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12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86)。

因回购期间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1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0.94元/股(含)。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7月,公司未进行回购。

截至 2022年 7月 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83,300股,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0.54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0.5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8,199.00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嘉化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化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740.74万股且不超过1,481.48万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3.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9)。后经公司实施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20元/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757.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不超过1,515.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2-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31,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401,945,207股的比例为0.14%,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18元/股,最低价为9.97元/股,均价为10.8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208.60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上海家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上海家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8月 24日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672.77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9344.31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97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23.00万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月 2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5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年 7月 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68,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2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45.9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41.1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2,771,306.59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辽宁成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辽宁成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7月,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258,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02元/股、最低价为13.43元/股,支付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4,838,780.4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258,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02元/股、最低价为13.4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38,780.4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临时)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宜。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55)、《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2)、《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7)、《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7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258,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02元/股、最低价为13.43元/股,支付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4,838,780.4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258,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02元/股、最低价为13.4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38,780.4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汉商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汉商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2年7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25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成交的最高价为13.0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1.49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9,999,173.66元(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5月 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和《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7)。

根据《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6月 15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年 7月 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25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0%,成交的最高价为 13.00元/股,成交1

的最低价为 11.49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39,999,173.66元(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已披露的既定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6:52 赤峰黄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赤峰黄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月 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二期)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亿元-6.00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元/股,本次拟回购数量不超过41,597,7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50%。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 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15.0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15.0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2,991.7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 2022年 7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15.0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15.0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1.7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龙江交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龙江交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2 年7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10,408,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9%,支付的总金额34,112,473.5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

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万股且不低于550万股,回购金额不超过4,950万元,全部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1-041号),以及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1-043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7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2 年7月 31 日,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408,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9%,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4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8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34,112,473.5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回购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金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2022年7月,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51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成交的最高价为7.88元/股、最低价为7.41元/股,已支付的金额为42,218,57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6,8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2%,成交的最高价为8.00元/股、最低价为6.4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04,321,74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65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即2022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9)。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6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54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51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成交的最高价为7.88元/股、最低价为7.41元/股,已支付的金额为42,218,57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6,8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2%,成交的最高价为8.00元/股、最低价为6.4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04,321,74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华设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设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议审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8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7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8%,成交最高价为8.84元/股,成交最低价为8.8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16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6 柘中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柘中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8月 2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股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2021年 9月 16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5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2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750,0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0%,最高成交价 21.67元/股,最低成交价 14.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9.0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交易费用 1.70万元。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1年 9月 16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60,842,0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的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成交价格不属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6 富奥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富奥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1-5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30亿元(含 1.3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60亿元(含 2.6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9.00元/股(含 9.0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21,832,240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1.23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2058%,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6.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30,002,519.40元(不含佣金等其他固定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自公司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77,869,938股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6 金河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河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经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0,010,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最高成交价为4.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5,982,36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7.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25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6,812,069股。自首次回购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为6,621,710股(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31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1 德林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林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6.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3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8%,回购的最高价为34.76元/股、最低价为31.1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7,516,847.6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3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4%,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回购的最高价为38.58元/股、最低价为36.86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的最高价为34.76元/股、最低价为30.44元/股,已支付的金额为17,890,152.1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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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回购股份 集中竞价 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