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七丰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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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2-058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7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王志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提名王志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原董事陈娟芳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志方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我们认为:提名王志方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提名王志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股票回购计划的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回购相关的全部事宜。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票事项,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该项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利祥、张律伦

2022年8月1日

关键词: 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 股票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