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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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发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李红雨先生及魏标先生拟分别减持不超过

1,655,6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红雨先生及魏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1、自公司的股票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4、本人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进行。

5、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如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按照市场价格减持。

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7、本人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8、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红雨先生、魏标先生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承诺一致。

关键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减持股份 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