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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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或“公司”或“上市公司”)2021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期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纳思达使用2021年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9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东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7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
公司本次实际向18名特定投资者增发普通股155,714,73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80.30元,扣除发行费用36,577,412.8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63,422,567.46元。2021年11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M10120号),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标的资产”或“奔图电子”)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04,061 | 83,600 |
2 | 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 | 158,400 | 158,400 |
3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 不超过 8,000 | 不超过 8,000 |
4 |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 | 250,000 | 250,000 |
合计 | 520,461 | 500,000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考虑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情况及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本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截至2022年2月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支付相关发行费用的累计金额为7,905.55万元,其中1,891.25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6,014.29万元用于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自筹资金已在规定期间内完成了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五、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专户余额 |
1 | 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04,061 | 83,600 | 7,062.32 | 76,537.68 | 701.77 | 77,239.45 |
2 | 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 | 158,400 | 158,400 | 158,400.03 | - | 309.10 | 2,972.11 |
3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 不超过 8,000 | 不超过8,000 | 5,336.95 | 2,663.01 | ||
4 |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 | 250,000 | 250,000 | 250,000.00 | - | 10.43 | 10.43 |
合计 | 520,461 | 500,000 | 420,799.30 | 79,200.69 | 1,021.30 | 80,221.99 |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已全部支付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全部闲置募集资金2,972.11万元(含理财收入和账户中的利息收入)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109.97万元(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估算),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已履行了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纳思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已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纳思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罗 斌 张烃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8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