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4 荣盛石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荣盛石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8月 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1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 2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8月 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资料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2年 9月 1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71,619,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73%,最高成交价为 15.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49,804,976.55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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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目前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拟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 10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积极开展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8月 1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 8月 11日至 2022年 8月 1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321,584,145股。自首次回购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23,699,523股(2022年 8月 22日至 2022年 8月 26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80,396,036.25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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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9 华凯易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凯易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部分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7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7)、2022年2月2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2022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2022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2022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2022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2022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2022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2022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及股份数量上下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2年9月14日收盘后,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17.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最高成交价为18.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4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4,853,039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4日,公司回购股份累计成交量为242.24
万股,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公司定会加强管控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除此之外均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2月21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90.70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4日,公司回购股份累计成交量为242.24万股)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47.68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4 宝兰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宝兰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2年 9月 15日,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兰德”或“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21,068股,占公司总股本 56,000,000股的比例为 2.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5.40元/股,最低价为 40.4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23,570.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4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12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 4月 18日、2022年 4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0)。
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2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8.8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 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年 9月 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21,068股,占公司总股本 56,000,000股的比例为2.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5.40元/股,最低价为 40.4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823,570.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9 中联重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联重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
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19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且不超过总股本
的5%,即不低于21,694.9806万股且不超过43,389.9611万股,回购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8,753.7425万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2年 9月 1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A股股份 174,430,346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01%,最高成交价为 6.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63,070,111.4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
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
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7月 22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31,679.7580万股。公司每 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7,919.9395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
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
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