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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 11月”调整为“2023年 3月”;同意将“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 7月”调整为“2023年 3月”;同意将“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 7月”调整为“2022年 11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其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1.3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75,8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9,220,601.0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6,639,399.00元。2020年 6月 23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 004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年 6月 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2年 7月 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关键词: 募集资金 建设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