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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1、2022年 9月 16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该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茂名博贺电厂 3、4号 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的议案》。为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提高先进清洁煤电规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贺能源公司”)投资建设茂名博贺电厂 3、4号 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为 2×100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总投资 748,351万元,项目资本金按照项目总投资的 20%计算约为 149,670万元(最终以有权部门核准文件为准)。公司按照 67%股权比例需出资 100,279万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注入。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需求通过银行融资解决。

2、该公司是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博贺能源公司为该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分别持股67%:33%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在本次董事会上,公司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关联方董事王进、郑云鹏、李方吉、李晓晴、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6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公司独立董事马晓茜、张汉玉、吴战篪、才国伟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该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键词: 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