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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路行驶。另外,广东、辽宁、山东等地也都将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两轮电动车新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指的是已在公安机关部门备案的,但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据悉,非标电动自行车存在多个安全隐患,包括:整车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车速限值不符合标准要求;蓄电池防篡改及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等。

点评:据全球电动车网的统计,目前我国电动车保有量超过3.5亿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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