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资料图)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中心C2座501扬德环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12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朝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董事黄朝华、孙琳炎、林咸顶、许政洪、周生军、袁丁、邢海宝、刘昕、孟庆斌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2年 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2年 1-6月财务报告,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 2022年 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2年1-9月财务报告,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管理层编制了 2019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1-6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审核、鉴证,并出具了《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邢海宝、刘昕、孟庆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报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2年6月 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作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邢海宝、刘昕、孟庆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12月 23日

关键词: 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 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