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可孚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 1月 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08,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0%。2023年 1月 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1月 1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84,8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0%,最高成交价为 37.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7,043,788.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60.0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 1月 6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 12月 29日至 2023年 1月 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2,777,303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5,694,325股)。

3、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回购股份 集中竞价 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