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资料图)

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二、《关于为赣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赣州澳克泰融资需要向赣州融担提供反担保事项,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公司本次反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反担保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次,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反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对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对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第六届独立董事 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 2023年度津贴,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制定的,董事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安建

张洪发

武文光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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