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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为了推动动力电池产业由有到好,实现动力电池全产业链绿色循环,利用宜宾电池产业的世界级聚焦地优势和绿电优势,做强做大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循环产业,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再生”)与四川省宜宾市高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高县人民政府”)、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股份”)于2023年6月9日共同在宜宾市签署了《宜宾新能源循环经济零碳示范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格林美作为发布动力电池产业“全球一体化发展”共识代表,并在2023世界动力电池大会上签署了本投资框架协议。协议各方秉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宜宾新能源循环经济零碳示范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本项目预计投资17.1亿元,拟于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建设10万吨退役动力电池与电池废料再制造生产线、5万吨磷酸铁锂材料再制造生产线、3GWh再制造储能电池包生产线等三个子项目。本次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有利于利用四川省以及宜宾市在中国动力电池产业的聚集优势,组合各方资源,填补公司西部动力电池回收体系与回收基地,良好服务四川省与宜宾市新能源绿色发展需要,满足公司产品海外市场,尤其是欧美市场对绿电的需要。

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为各方合作意愿的初步约定,后续若有正式投资协议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不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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