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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乐溪)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对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服务管理力度等3方面提出了13条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要统筹规划布局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到2025年,全省建成1000个重点充电示范村,基本实现“各市有示范县、各县有示范乡(镇)、各乡有示范村(社区)”的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农村地区的充电服务网络,日益满足新能源汽车需求。

《意见》还提出,要加大充电网络运营管理支持力度,到2025年,省域内国省干线服务区实现100%配置充电基础设施目标;到2030年,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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