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人社局获悉,济南市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多方筹措资金,制定养老金调整发放落实工作方案,确保全市69.8万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悉,这次调整既是济南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第5次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照国家要求,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2元。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效率和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比例,均按2019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分段挂钩。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2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适当倾斜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即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具体标准为对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75和80周岁的退休人员,分人群再适当倾斜,其中正常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王晓菲 付虎 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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