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各用人单位,将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延长至10月底。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各参保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在社保稽核工作完成后,尽快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未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前,请各单位按原缴费基数通过网银、电汇、银行代扣、自助终端等方式缴纳当月社保费。

关键词: 社保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