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针对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及上市部主任李明、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许科敏、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副局长谢小兵共同出席了国务院政策吹风会,针对如何落实意见,回应了记者提问。

第一财经记者在现场发现,证监会在加强公司治理、优化上市准入、健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等方面,都将采取进一步举措。

同时,相关负责人明确,多项政策正在抓紧制定,比如研究出台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板上市的相关规则,出台场内外质押一致性监管的政策,加快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

“四个进一步”拆解治理难题

截至10月9日,境内上市公司已达4056家,市值约74万亿元,涵盖了国民经济90个行业大类。

据阎庆民介绍,上半年数据显示,占全国企业总量万分之一的非金融上市公司利润总额,接近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的一半,研发投入也占一半以上,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但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上市公司质量和发展水平距离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阎庆民称,部分上市公司独立性不足,引发道德风险、治理失效、管控失灵、运作失序,甚至导致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严重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证监会将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阎庆民称,相关举措归纳起来即“四个进一步”。包括进一步提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诚信履责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进一步倡导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进一步加强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在实践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管,都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这一条至关重要。我们也深深感到,在这个过程当中要重点抓住这些‘关键少数’。”他称。

而强调聚焦提高公司治理透明度,则是因为,要通过信息披露来形成市场加外部约束,共同促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优化国有控股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是资本市场需要攻克的一大课题,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则是这一课题中的一个难题。

最新数据显示,国资委系统控股上市公司1024家,占到市场总量的1/4左右,市值20余万亿元,占全市场总市值的1/3左右。

《意见》提出,要科学界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方的权责,健全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如何实现?

谢小兵在会上回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时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两个特点,既是国有控股,又是公众公司。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来说,健全治理机制还是要靠“两个一以贯之”,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上市公司的原则是共商共建共享,我们鼓励国有股东和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充分沟通、协商。”谢小兵称,国有企业有一套决策机制要遵循,同时它又是公众公司,需要解决决策效率和决策科学性的问题。

他补充称,健全治理机制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有利于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决策管理的科学性,二是有利于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三是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其质量,提高投资者的回报水平。

为落实《意见》,国资委将从两个方面采取具体举措。

第一,优化股权结构和完善公司治理。谢小兵表示,部分国企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较高,还有向社会资本释放的空间。考虑通过释放一部分股权比例,引进战略投资者来改善国企公司治理。

第二,优化产业布局和提高运行质量。存量方面,将上市公司体外优质资产继续注入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针对企业业务类似问题,大力推进专业化整合;利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功能,推进各方通过这一平台共同发展;同时,对于确实缺乏持续经营能力,甚至出现了严重违法违规事项的企业,要及时让它们退出市场。

增量方面,支持混改企业上市,推进分拆上市,规范运作水平以及提高价值实现能力。

“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水平,进一步提高回报股东的能力,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强市场和投资者的认同感,多措并举来促进企业的市场价值合理回归,做资本市场规范运作、诚信经营、优强发展的表率。”谢小兵称。

限期整改突出问题

阎庆民表示,股票质押风险、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是当前要下大力气解决的“痛点”。

截至2020年8月底,股票质押融资余额比最高峰下降超过1/4,第一大股东质押比例超过80%的高比例质押公司降到了380家左右,较最高峰减少了近一半。

“主要风险指标都呈现出趋势性好转的态势。但是也要看到,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仍然是一个艰巨性、复杂性很强的任务,后续风险处置化解的难度会更大。”李明表示,针对质押问题,将推进三项工作。

一是和有关部门一起出台场内外质押一致性监管的政策;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监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等各类机构积极参与风险化解,推动质押风险的总量不断下降。

针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的“死灰复燃”,李明表示,证监会将按“依法监管、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于已形成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督促责任方限期清偿化解,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对于限期未整改或者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将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证监会还表示,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跨境并购。包括加快战投办法的修订工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并购走出去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进一步研究优化跨境并购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差异方面的衔接安排。

此外,许科敏在会上表示,工信部将持续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研究出台培育优质企业的政策文件,通过普惠化、功能性的政策举措,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在平等竞争中创新发展并脱颖而出,不断壮大我国优质企业梯队,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杜卿卿)

关键词: 投资者 国有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