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率很可能于今年底进入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区间

在12月8日举办的“新格局下政府债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上,财政部原副部长张弘力表示,地方政府债券“借新还旧”依赖性很大,存在潜在偿债风险。

为了缓解地方偿债压力,目前地方政府可以发行再融资债券在偿还到期债务本金,这也被称之为“借新还旧”。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地方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14197亿元,占偿还到期本息总额比重约为61%。这意味着地方偿债六成资金来自借新债,依赖程度较高。

受疫情冲击,今年地方财力空前紧张,而民生等刚性支出较多,为了缓解地方偿债压力,财政部允许地方今年最多发行1.84万亿元再融资债券,筹资用于偿还到期本金。由于未来几年到期债务规模依然较大,市场普遍预计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将维持在高位。

尽管地方“借新还旧”极大缓解了地方偿债压力,但不少财税人士告诉第一财经,需要警惕此举可能引发一些地方政府偿债道德风险。

张弘力还表示,虽然我国政府显性债务风险低于国际通行的警戒线标准,但一些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过大,财政偿还能力明显不足,存在偿债风险。

根据财政部数据,2019年底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3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2.9%,低于国际通行的100%至120%警戒标准。

不过为了应对疫情冲击,今年地方举债规模大幅增长,截至今年10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25.8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

财政部官员曾公开表示,地方政府债务率很可能于今年底进入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区间,政府债务风险正在逐渐增大。需要科学确定地方政府最优举债规模,既发挥政府债券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又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风险。

张弘力在上述会上也强调要坚持适度举债的原则。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宏观调控和平衡财政收支的需要,科学确定债务规模和债务水平。

他还指出,当前地方隐性债务规模较大,缺乏透明度,防范化解的难度和成本较大。

财政部部长刘昆近日撰文表示,“十四五”时期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监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事业单位拨款机制,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形式增加隐性债务。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必须审慎合规经营,综合考虑项目现金流、抵质押物等审慎授信,严禁向地方政府违规提供融资或配合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经过近些年隐性债务摸底和整治,目前隐性债务增长势头已经得到遏制,不少地方正在积极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张弘力建议,加强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细化地方政府事权,明晰政府事权界限,这是解决地方政府债务压力的长效机制。

另外,他认为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债管理约束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和问责机制。并且,要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提高地方债务信息透明度,这是稳妥化解隐形债务风险的重要前提。

关键词: 地方偿债 地方政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