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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消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报送银川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宁银罚〔2022〕18-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宁银罚〔2022〕18号)显示,易生支付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2.违反收单交易资金结算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402.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宁银罚〔2022〕19号)显示,梁崇之(时任易生支付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负责人)对易生支付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5万元。

易生支付官网显示,易生支付有限公司(简称“易生支付”),于2008年12月30日在天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是全国首批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服务机构;2021年5月,易生支付成功再次续展支付牌照,业务类型涵盖全国预付费卡发行受理、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移动电话支付许可,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第三方支付全牌照公司。

今年1月27日,易生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决定,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57万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45万元,共计罚没168.57万元。时任重庆分公司市场部经理杨夏和时任宁夏分公司市场部运营经理黑晓楠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以下为原文:

关键词: 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