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两大险企同日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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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太平养老因存在将实际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经办业务基金记入保费收入的违法行为被银保监会罚款25万元,太平养老江苏分公司被罚款35万元。3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因存在手续费记录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被银保监会司罚款50万元。1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违规将保险经办业务基金计入保费收入
太平养老被罚6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太平养老存在将实际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经办业务基金记入保费收入的违法行为:

太平养老保无锡中支自2019年7月1日起,承办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业务。

业务模式为: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季划拨给无锡中支。无锡中支提供经办服务并按约定标准列支经办费用,不承担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亏损,运行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当年有结余的,在年度结算次月全额返回。

在业务模式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太平养老江苏分公司经请示总公司,从2019年第四季度起要求无锡中支将此业务改用“太平共享盛世团体护理保险”承保。2019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8月,无锡中支将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划拨的4037.3万元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计入保费收入,其中2019年1459.37万元,2020年2577.93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王静作为时任太平养老江苏分公司团险管理部助理总经理(主持工作),负责分公司核保、理赔、契约、保全总体管理,是违规业务方案的主要发起人和签批人,对上述行为承担直接责任。马招忠作为时任太平养老总公司团险管理部总经理,钟永作为时任太平养老总公司团险业务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级),签批同意违规业务方案,是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最终银保监对太平养老罚款25万元,对太平养老江苏分公司罚款35万元;对马招忠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钟永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王静警告并罚款7万元。

国寿北京市分公司罚款50万元

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存在手续费记录不真实的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6月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参与某单位采购保险产品服务的公开招标并中标。但是2018年6月至2020年9月,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将上述参与公开招标获取的保险业务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记录为中介机构代理业务,共计保单18份,涉及保费7884.53万元,列支手续费1473.6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其他服务费用。

时任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分管公司团险业务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王征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对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罚款50万元,对王征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来源:险企高参

作者:年乐

关键词: 中国人寿 江苏分公司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