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融资性信用保险和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下称“融资性信保业务”)操作规范,夯实保险公司经营基础,昨日,银保监会印发《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后管理操作指引》(下称“两则指引”)。

两则指引是今年5月银保监会印发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下称《办法》)的配套操作细则,重点对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风险管理和保后监测管理两大环节建立标准化操作规范,以降低保险公司承保风险,强化保险公司风险管控基础。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介绍,两则指引覆盖保前、保后的全流程管理,尤其针对当前融资性信保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了操作标准。针对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销售不规范问题,两则指引明确了销售管理的操作标准;针对保险公司独立风控能力不足问题,两则指引明确了核保和系统功能要求,包括履约义务人的核保政策、客户准入标准、抵质押物的分类评估标准、业务系统功能设置标准和指标监测预警机制等;针对合作方管理缺失导致风险传递的问题,两则指引强化了合作方要求和过程管理,明确了对销售代理机构、数据服务机构、抵质押评估第三方、追偿机构等合作方的要求,对追偿工作的合法性提出了要求。

上述负责人表示,两则指引具有高标准、严要求的特点,吸收了行业先进管理理念和典型经验做法,重点对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系统建设、制度规范、流程管理等进行了细化,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两则指引的印发,既有助于引导保险公司对标行业领先、夯实行业基础、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管控能力,又能进一步夯实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监管基础,达到“行业发展有标准,实施监管有抓手”的目的。

关键词: 追偿工作 融资性信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