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莱美药业”)持股 5%以上股东邱宇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合计数量 11,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占邱宇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8.12%;

2、根据邱宇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于 2020年 1月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邱宇已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中恒集团行使。本次邱宇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被司法拍卖,如果本次邱宇直接持有的 11,380,000股公司股份被拍卖成功且由中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方竞得,则将导致中恒集团在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鉴于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2年 4月 23日 10时至2022年 4月 24日 10时止(即 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拍卖邱宇持有的 11,38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

现将本次公司股东邱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事宜预披露如下:

1、本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司法拍卖起始时间司法拍卖到期时间拍卖人
邱宇11,380,0001.08%8.12%2022年 4月23日 10时2022年 4月24日 10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https://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2、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来源

公司股东邱宇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参与公司 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所认购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3、本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原因

公司股东邱宇因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触发违约条款,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上述案件中,决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邱宇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 11,380,000股。

4、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邱宇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莱美”)所持公司的股份,合计数量 99,065,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38%)前期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被司法拍卖,其中邱宇直接持有的44,260,000股,以及间接通过西藏莱美持有的 48,305,376股被买受人成功竞得并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2021-058、2021-059、2021-060、2021-064、2021-068、2021-076、2021-079、2022-001)。

5、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邱宇不存在与拟被司法拍卖股份相关且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前述股份被司法拍卖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邱宇与中恒集团于 2020年 1月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内,若邱宇依据协议约定减持莱美药业股份或因法院强制执行而被动减持其持有的莱美药业股份,则减持后邱宇持有的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仍委托中恒集团行使。

截至本公告日,中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79,984,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2%)。

如果本次邱宇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拍卖成功且由中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方竞得,则中恒集团将继续拥有邱宇直接所持公司 128,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9%)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由此中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的莱美药业表决权股份数量将变更为 408,684,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0%),中恒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公司股东邱宇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股东邱宇正在积极应对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风险,并积极与债权方协商沟通,争取妥善解决相关债务问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宇所持公司 140,080,000股公司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和司法冻结状态,不排除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

3、鉴于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司法拍卖 中恒集团 一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