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奈科技:天奈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度,我们作为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苏文兵先生、独立董事于润先生和严燕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苏文兵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 3月 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的议案》。

2、2021年 4月 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止)》、《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1年 8月 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内控审计工作汇报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4、2021年 10月 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1年 11月 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细则的规定,所有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并且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21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应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我们认为公司: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在财务及内控等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报告编制期间,我们与天健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管理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四)持续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实施,评估了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督促了相关问题的整改,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经过各位委员的评估,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有效。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督促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和风险管理,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必要的沟通,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各项工作,促使审计机构高效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展望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承专业、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的要求,以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风险防控为重点,勤勉履职,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促进公司内控能力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加强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检查跟踪,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好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切实维护好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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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审计委员会 可转换公司债券 不特定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