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数字政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邬伦)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邬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21年度的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积极出席了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我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公司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邬伦181800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2021年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在2021年度召开的4次股东大会,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行权解锁条件成就》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2021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2021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拟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公司2021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公司2021年5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人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公司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公司2021年6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行权》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公司2021年6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公司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1.公司2021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关于授权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1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并进行了认真审核。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强化自身的专业水平,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在董事会各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1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年报工作的要求,针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和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就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过程中的审议职责做出安排,审阅了会计报表,提出了审阅意见。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同时也对公司运营中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年12月30日,本人任职期满离任,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能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邬伦

2022年4月20日

关键词: 独立董事 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