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腾邦: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专项说明>的意见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腾邦国际”)2021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公司监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关键词: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意见 腾邦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