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天瑞声:海天瑞声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秦勇先生、杨华先生、张蔷薇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仪晓辉先生、张东晖先生、杨涛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换届前后公司独立董事情况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秦勇,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获得语音通讯专业理学博士学位。曾任IBM中国研究院语音技术组研究员、资深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经理;IBM中国研究院信息、知识和交互部门高级研究员、高级经理;IBM中国研究院和IBM Watson事业部认知交互部门高级研究员、总监;IBM中国研究院运维团队、IBM中国thinkLab高级研究员、总监。现任南开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华,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大学。

曾任开封市第二商务局信息中心计算机工程师;开封市建委城市规划管理信息中心技术负责人;北京数字政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负责公司核心业务“数字城管”事业部的经营和管理。现任北京青旅华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京中科城镇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总师办总师。2021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蔷薇,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北京苏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董事。2021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仪晓辉(届满离任),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无线电子学系信息中心研究院,获得工学硕士学位。

1993年至1997年,任方正集团销售部经理;1997年至2004年,历任IBM ThinkPad业务发展经理、IBM中国区总经理;2004年至2012年,历任联想集团中国区Think业务部总经理、中国笔记本业务总经理、联想集团副总裁、大中华及俄罗斯区商用事业部总经理以及联想新兴市场集团下属香港、台湾和韩国区副总裁;2012年至2014年,任惠普公司全球高级副总裁、打印与信息产品集团中国区总裁;2014年11月至2021年9月,任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东晖(届满离任),男,1967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1993年至1995年,任北京达因电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996年至2010年,任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资深开发经理;2010年至2015年,任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研究员,并于2014年至2016年代表阿里巴巴任恒生电子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为杭州几何康辰科技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18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涛(届满离任),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得审计学专业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1年至2015年,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高级审计师、经理、高级经理;2015年至 2016年,任北京大生知行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至2017年,任宏力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7年至2018年3月,任张家口崇礼太舞旅游度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3月至2020年1月,任优途天下(北京)房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中美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 1月至今,任北京运世达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7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并审慎投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秦勇44002
杨华44002
张蔷薇44002
仪晓辉 (届满离任)88005
张东晖 (届满离任)88005
杨涛 (届满离任)88005
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在各自的任期内严格按照要求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5次会议,具体为:审计委员会8次、提名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3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我们对重点事项进行了关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了公司科学治理水平。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履职期间,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和经营情况。此外,我们还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舆情动态,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生产经营情况,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1年,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情况

2021年,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审计机构选聘招标情况,聘任信永中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年,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公司及股东均能够积极、合规地履行以往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一)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等基本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未发现2021年公司存在内部控制执行等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二)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审计委员会8次、提名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3次,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为公司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奠定了重要基础。公司董事在日常工作中忠实、尽职履责,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十三) 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1年,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2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2021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秦勇 、杨华 、张蔷薇

仪晓辉(届满离任)、张东晖(届满离任)、杨涛(届满离任) 2022年4月28日

关键词: 独立董事 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