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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7月 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41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通知书》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核查及回复,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通知书》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书面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申请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申请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博敏电子 中国证监会 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