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美尚: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冻结、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美尚 公告编号:2022-125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冻结、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晶先生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99.99%,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被强制执行的情形暂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后期,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而被动减持,该情形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正积极与质权人、债权人沟通,争取尽快解除对其所持股票的冻结、轮候冻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尚生态”)获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冻结、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徐晶夫妇(两人为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持股持股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占公司总已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数量比例持股份比例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王迎燕198,915,01429.50%198,915,014100%29.50%150,882,68575.85%
徐晶15,338,4462.27%15,317,79699.87%2.27%--
合计214,253,46031.77%214,232,81099.99%31.77%150,882,68575.85%
注:王迎燕女士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中的“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中限售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

注:上述质押的具体情况均已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2021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后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2021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2021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2021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2021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质押及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2022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与其控制的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王迎燕女士,中国国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近三年曾在其控制的核心企业美尚生态担任董事长(代董秘)、总经理的职务,已于2022年7月15日卸任美尚生态上述相关职务;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为徐晶先生,中国国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近三年曾在其控制的核心企业美尚生态担任董事的职务。王迎燕、徐晶夫妇合计持有其控制的核心企业美尚生态的股份比例为31.78%。

美尚生态深耕生态景观建设行业二十年,围绕产业链不断延展和深化,主营业务涵盖生态修复、生态文旅、生态产品三大领域,形成了集策划、规划、设计、研发、融资、建设、生产、招商以及旅游运营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为客户提供生态环境建设与运营的全方位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93,840.25万元,净资产为138,919.46万元,负债总额449,950.8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377.33万元,利润总额-123,044.75万元,净利润-104,904.88万元;流动比率56.93%,速动比率53.75%,资产负债率75.77%。

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为552,589.19万元,净资产为134,910.24万元,负债总额412,733.53万元;2022年1月-3月实现营业收入433.11万元,利润总额-6,295.88万元,净利润-4,004.04万元;流动比率51.27 %,速动比率43.51%,资产负债率74.69%。

未来半年内,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晶先生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14,232,81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9.9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77%,对应融资余额为31,910.09万元。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融资用途主要为认购公司定增股份、借新还旧、前期股权转让事宜、个人对外投资及个人资金需求等,期间因资本市场及股价的波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多次补充质押情况,致使其现今出现高比例股份质押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冻结、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轮候冻结数量(股)委托日期轮候期限轮候机关冻结深度说明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王迎燕198,915,0142022年4月1日36个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原股+红股+红利)100.00%
15,240,0002022年5月19日36个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原股+红股+红利)7.66%
3,287,0002022年5月20日12个月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冻结(原股+红股+红利)1.65%
徐晶15,338,4462022年4月1日36个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原股+红股+红利)100.00%
5,080,0002022年5月19日36个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原股+红股+红利)33.12%
注1:表中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由此产生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注2:上述新增轮候冻结情况系续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问题4回函中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冻结的情况

股东 名称持股 数量持股 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合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王迎燕198,915,01429.50%198,915,014100%29.50%
徐晶15,338,4462.27%15,338,446100%2.27%
合计214,253,46031.77%214,253,460100%31.77%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经函询控股股东王迎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晶先生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得知,截至目前,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业务提供担保而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及个人诉讼纠纷,其部分资产存在并被法院冻结或执行的情形。

(1)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所涉及的原因及进展情况如下:

○1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个人投资基金的对赌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6日对王迎燕和徐晶所持本公司股份合计54,797,667股进行了司法冻结,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1日对王迎燕和徐晶所持本公司股份合计214,253,460股进行了司法冻结,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双方需进一步沟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收到相关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材料,所涉及的事项及金额尚不明确。

○2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两笔1000万元的个人债务纠纷,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8日、6月21日、7月1日分别对王迎燕所持本公司股份130,889,834股进行了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轮候冻结。目前,法院已作出执行裁定,尚未执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收到相关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材料,所涉及的事项及金额尚不明确。

○3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个人投资基金的对赌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 2021年 6月 23日、6月 29日对王迎燕和徐晶所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5,461,832股进行了司法冻结,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9日、7月09日对徐晶所持本公司股份6,844,872股进行了轮候冻结。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双方需进一步沟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收到相关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材料,所涉及的事项及金额尚不明确。

○4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提供 5,000万的融资担保,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产生金融借款纠纷而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4日对王迎燕所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1,264,669股进行了司法冻结、对王迎燕和徐晶所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205,250,691股进行了轮候冻结。目前,法院已作出执行裁定,尚未执行完毕。

○5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原子公司重庆金点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点园林”)提供 5,000万的融资担保,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产生保理合同纠纷而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0日对王迎燕所持本公司股份13,356,000股进行了轮候冻结。目前,法院已作出执行裁定,尚未执行完毕。

○6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提供 8,650万元的融资担保,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产生金融借款纠纷而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30日对王迎燕和徐晶所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8,625,446股进行了轮候冻结,于2021年8月6目对王迎燕所持本公司股份197,889,914股进行了轮候冻结。目前,法院已作出执行裁定,尚未执行完毕。

○7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金点园林提供 4,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产生金融借款纠纷而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30日对王迎燕和徐晶所持本公司股份合计214,253,460股进行了轮候冻结。目前,法院已作出执行裁定,尚未执行完毕。

○8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金点园林提供 4,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而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5日对王迎燕和徐晶所持本公司股份合计20,000,000股进行了轮候冻结。目前,法院已作出执行裁定,尚未执行完毕。

○9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提供 3,5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而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8日对王迎燕所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30,889,834股进行了轮候冻结。目前,法院已作出执行裁定。公司已于2021年8月19日还款4,187,931.87元,于2021年12月24日还款7,898,054元,剩余款项尚未执行完毕。

○10因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与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增资合同纠纷一案,涉及金额:股权认购款本金114,012,370.55元,保底收益67,438,221.27元,违约金25,292,873.79元,律师费用324万元。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0日对王迎燕所持公司股份 3,287,000股进行了轮候冻结。目前,法院已作出执行裁定,尚未执行完毕。王迎燕女士所持有的2,261,900股已于2022年7月4日因法院强制执行而被动减持。

上述股份前期被冻结、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可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质押及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于 2022年 1月 27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上述诉讼具体进展情况公司均已披露,具体情况可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99,092.7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已归还上市公司占用资金共计本金 68,472.96万元,剩余未归还的本金余额为30,619.83万元。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债权豁免协议>及<债权豁免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为全面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有效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尽快推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与控股股东签署了债权豁免的相关协议,豁免公司部分债务用于抵偿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合计金额 30,619.83万元。《债权豁免协议》自高新投、美尚生态、控股股东签字之日起成立,自美尚生态司法重整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之日起生效。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仍具有不确定性。

二、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后续进展

徐晶先生所持有的5,932,737股已于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30日因法院强制执行而被动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被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王迎燕女士所持有的2,261,900股已于2022年7月4日因法院强制执行而被动减持。

根据《执行裁定书》(2022)苏1282执516号,控股股东质押给彭兴奎及赵柳的股份中剩余 4,888,100股存在因强制执行而被动减持的风险,实际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晶先生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被强制执行的情形暂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后期,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而被动减持,该情形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正积极与质权人、债权人沟通,争取尽快解除对其所持股票的冻结、轮候冻结。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及冻结、轮候冻结、被强制执行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关键词: 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 轮候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