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资料图)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四)减持数量及比例:

1、徐晓巧先生本次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4,1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61%。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减持时间区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该发行价格应按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

(七)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晓巧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发行人发行前股东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1、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5、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6、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晓巧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关键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增发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