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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铝西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向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其合计持有的云南弥玉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2.6%股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以及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未曾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 36个月内未曾因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关键词: 上市公司 资产重组 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