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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5%股权、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96.67%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22年5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20599号)。

2022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59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2022年6月29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提交反馈意见书面回复,并于2022年8月2日会同各中介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书面回复。

2022年8月9日,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完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138号)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查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并于2022年8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20599号)。

鉴于公司目前已完成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和对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键词: 中国证监会 以下简称 四川路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