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兴商业: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兴—沈阳商业大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专

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业务需

求,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在业务开展过程中,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

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人进行的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

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

为基础,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

同类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因此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在董事会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

事唐贵林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预计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2月28日

独立董事:梁杰、姚海鑫、赵希男

关键词: 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