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铭普光磁: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2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17日下午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 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2.00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00 | 《关于 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 |
5.00 | 《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8.00 | 《关于 2022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 2022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 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参股公司还款计划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聘请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终止投资协议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提案十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林丽彬女士、张志勇先生、李洪斌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代理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舒丹、张智慧
(2)会议联系电话:0769-86921000-8929;传真:0769-81701563
(3)联系电子邮箱:ir@mnc-tek.com.cn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02”,投票简称为“铭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设总提案。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邮寄或传真(传真号:0769-81701563)到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233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东莞铭普光磁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东莞铭普光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 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2.00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关于 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 2022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 2022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 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参股公司还款计划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聘请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终止投资协议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