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资料图】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临精工”)于2022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3,099,0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92%)的股东安治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4,383,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特定期间不减持承诺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安治富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安排变化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决定提前终止前述减持计划,并与一致行动人做出了特定期间不减持的承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前述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即2022年9月10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安治富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富临精工任一股份。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特定期间不减持承诺的告知函》:

“本人安治富与一致行动人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聂正、聂丹共同承诺:自本告知函出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即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富临精工的任一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安治富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安排变化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因此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安治富先生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安治富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安治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安治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特定期间不减 持承诺的告知函》。

关键词: 提前终止 实际控制人 富临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