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即通过温州盛和正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和正道”)过户登记而来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十二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持有皮阿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数量持有皮阿诺的股份比例
占海港不超过114,745股不超过0.0615%
魏茂芝不超过145,545股不超过0.0780%
王华利不超过145,545股不超过0.0780%
熊信国不超过143,545股不超过0.0770%
杨海燕不超过145,545股不超过0.0780%
张小林不超过72,000股不超过0.0386%
孙晓阳不超过72,773股不超过0.0390%
合计不超过839,698股不超过0.4501%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盛和正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减持相关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合伙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对于本合伙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予以出售;如本合伙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合伙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本合伙企业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如本合伙企业未上缴上述出售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本合伙企业当年薪酬及以后年度现金分红直至履行上缴上述收益的承诺。”

盛和正道持有的皮阿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于2020年3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因盛和正道决定解散并进行清算,于2021年7月2日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16,855,505股过户登记至盛和正道的全体合伙人名下。同时,全体合伙人承诺,将继续履行盛和正道所需遵守的各类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占海港先生、熊信国先生、张小林先生因误操作导致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详见于2022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除上述情形外,其他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关键词: 合伙企业 公开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