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白云山: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
2021
年度
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以下简称
“报告期”)
期
间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第八届董事
会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核
本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以下简
称
“
本集团
”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本集团内控制度、监督本集团的
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或建议。现就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辖
下的审核委员会由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其成员包括黄显荣先生(委员会主任)、王卫红女士、
陈亚进先生与黄民先生。上述四位人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自
2020
年
6
月
29
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二、
2021
年度审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 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以下简称“《企业管治守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1年度,审核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
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本集团2020年度和2021年半年度
财务报告以及外部审计师发出的管理层建议和本公司管理层的回应;就日
常关联/连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核;检讨本集团采纳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实
务、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审阅本公司2020年内部审计风控报告及2021
年审计风控工作计划;就公司的重大事项提供意见或提醒管理层关注相关
的风险及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就本公司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2021年度审核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1
、
关
于变更
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
本公司因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按照本公司内控要求
和流程对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21
年内
部
控
制
审计机构进行了遴
选,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简称
“立信”)为公司
202
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审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具备足够
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
审计工作和
2021
年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2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核委员会委员与公司
2
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大
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大
信”)
就审计范围、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认真督促审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审核委员会认为审计师在本公司
202
0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恪守职业
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
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
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
,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4
、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内部控制手册》及相关配套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劵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本
报告期内,公司能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
大
信出具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
,检讨及审查本公司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
险管理系统及实施
和
有效性。
大
信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
司按照《内部控制手册》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5
、对本公司关联
/
连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对关联
/
连交易进行审核,未发现关联
/
连交易
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2021
年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情况
根据上海证劵交易所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主板上
市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审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学
习相关要求
,并根据《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
审核委员会年度
报告工作规程的要求,积极配合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
的开展,包括:
(
1
)与公司
年度
审计
机构
、公司财务部就
2021
年度的审计时间与工
作安排进行了协商,确定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表》,对提交的审计
计划进行了审阅。
(
2
)审核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对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初
稿)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
(
3
)在公司审计师初步完成审计工作后,
审核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财
务报告,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审核委员会认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不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
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
4
)
2022
年
3
月
18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2
年度第
1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等相关
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
以及《企业管治
守则》所载的适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阅公司的财务资料,财务汇报制
度、检讨
及审查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以
及其有效性和履行《企业管治守则》所列其他责任)以及
公司
《董事会审
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辖
下审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2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更好地完成本公司及董事会的授权职责。
独立董事:黄显荣、王卫红、陈亚进、黄民
20
2
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