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白云山: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

2021

年度

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2021

1

1

日起至

2021

12

31

以下简称

“报告期”)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第八届董事

会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核

本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以下简

本集团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本集团内控制度、监督本集团的

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或建议。现就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辖

下的审核委员会由

2020

6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其成员包括黄显荣先生(委员会主任)、王卫红女士、

陈亚进先生与黄民先生。上述四位人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自

2020

6

29

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二、

2021

年度审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 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以下简称“《企业管治守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1年度,审核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

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本集团2020年度和2021年半年度

财务报告以及外部审计师发出的管理层建议和本公司管理层的回应;就日

常关联/连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核;检讨本集团采纳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实

务、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审阅本公司2020年内部审计风控报告及2021

年审计风控工作计划;就公司的重大事项提供意见或提醒管理层关注相关

的风险及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就本公司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2021年度审核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1

于变更

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

本公司因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按照本公司内控要求

和流程对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21

年内

审计机构进行了遴

选,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立信”)为公司

202

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具备足够

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

审计工作和

2021

年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2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核委员会委员与公司

2

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信”)

就审计范围、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认真督促审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审核委员会认为审计师在本公司

202

0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恪守职业

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

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

,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4

、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内部控制手册》及相关配套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劵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能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

信出具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

,检讨及审查本公司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

险管理系统及实施

有效性。

信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

司按照《内部控制手册》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5

、对本公司关联

/

连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对关联

/

连交易进行审核,未发现关联

/

连交易

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2021

年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情况

根据上海证劵交易所于

2022

1

18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主板上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审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学

习相关要求

,并根据《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

审核委员会年度

报告工作规程的要求,积极配合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

的开展,包括:

1

)与公司

年度

审计

机构

、公司财务部就

2021

年度的审计时间与工

作安排进行了协商,确定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表》,对提交的审计

计划进行了审阅。

2

)审核委员会于

2022

3

9

日对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初

稿)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

3

)在公司审计师初步完成审计工作后,

审核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财

务报告,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审核委员会认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不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

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4

2022

3

18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2

年度第

1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等相关

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

以及《企业管治

守则》所载的适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阅公司的财务资料,财务汇报制

度、检讨

及审查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以

及其有效性和履行《企业管治守则》所列其他责任)以及

公司

《董事会审

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辖

下审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2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更好地完成本公司及董事会的授权职责。

独立董事:黄显荣、王卫红、陈亚进、黄民

20

2

2

3

18

关键词: 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